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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甲醛超标,判家具商赔两万
发布日期:[2007/11/13]    共阅[3410]次
    南京一女青年购买了一套六门衣橱使用后,她就免疫力下降并经常感冒,经医院诊断为过敏性肾炎。经相关部门对家具所释放的甲醛量进行鉴定,发现甲醛超标1倍。女青年一纸诉状将家具经营者及家具城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8.5万余元。近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家具经营者赔偿原告各项损害2万余元,并退还货款11000元。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昨天该判决已生效。

  买回“环保”衣橱后患上肾炎

  据介绍,2004年12月15日,时年23岁的南京季小姐到南京市江东路的一家大型家具城选购门橱,后在一个叫明洋家具经营部的摊位上看中了一款六门橱。李老板当时告诉她,这里的家具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所用材料完全符合环保,让季小姐不要担心。季小姐听信了李老板的话,花11000元将六门橱买了回来,并摆放在卧室内使用,但新橱的化学气味很重,早上起床后季小姐总感到头昏脑涨,开始她没太在意,心想新家具的油漆味重点也属正常,没多在意。

  时间一天天过去,家具排放的甲醛气味依旧很重,季小姐症状越来越严重,且身体出现乏力现象,并不断感冒。不久后,她发现身体多部位出现出血点等皮肤过敏症状,当即到医院就诊,被医生诊断为“过敏性紫癜”,后经药物治疗,病情有所好转。可好景不长,2005年6月她的病情再次发作,经江苏省人民医院诊断,她患上了“紫癜性肾炎”,此次发病季小姐共住院6天。据医生介绍,季小姐的病与一定的污染源有关系。

  季小姐认定自己得病与新买家具有关,便去找卖家具给她的李老板交涉,刚开始李老板根本不认可她的说法,让季小姐拿出证据。之后,季小姐拿出医生的诊断结论给李老板看,在季小姐及家人的要求下,李老板为其垫付了3900元的医疗等费用。可季小姐的病情并没有好转,之后她又转入江苏省中医院进行治疗,但治疗效果不佳。季小姐再次找李老板交涉赔偿事宜,可这一次她彻底失望了,李老板可能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不愿再承担责任,已经自行注销了经营部,并退出了家具城内的租赁场地,来了个三十六计走为上。

  衣橱甲醛释放量超标一倍

  找寻不到李老板,季小姐还得继续住院治疗,而且治疗费用不菲。无奈之下,季小姐将“问题家具”委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质检,6月30日,检验报告出来了,检验结果为:送检样品经检验,甲醛释放量不符合国家标准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定的要求,实测甲醛释放量的结果为3.0mg/L,而规定标准为不能大于或等于1.5mg/L,甲醛释放量足足超了一倍。

  商家家具城皆称没责任

  2006年8月,季小姐一纸诉状将李老板及作为场地租赁方的家具城告上鼓楼区法院,要求赔偿她因家具甲醛严重超标而得病的各项损失28.53万元。案件审理中,李老板辩称,季小姐从他处购买了家具是事实,但目前原有的经营部现已注销。季小姐所称的疾病与他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且季小姐在购买家具之前就患有诉称疾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他已给付原告3900元,请求法院驳回季小姐的诉讼请求。被告家具城也辩称,家具城与李老板之间系柜台租赁关系,家具城收取费用后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质量监管义务。季小姐所患疾病与购买的甲醛超标的家具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其在购买家具之前就患有过敏性紫癜。对季小姐单方委托所做的鉴定结论,家具城不予认可。所以季小姐主张的损失,家具城不应承担终极赔偿责任。

  不排除甲醛超标是诱因

  案件审理期间,双方争执不下,法院根据季小姐的申请,委托南京鑫盾司法鉴定所对原告的紫癜性肾炎与诉讼争议的家具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分析认为:过敏性紫癜是以毛细血管炎为主的变态反应性疾病,过敏性紫癜病的发生,除了与环境因素(气候、花粉、食物、药物、化工原料等)相关,其本质是由于肌体的免疫系统功能紊乱,与自身的过敏性体质密切相关。经咨询相关医学专家,临床确实出现过类似病例,两者存在一定的临床联系,但迄今为止还缺乏相关的科学根据,故季小姐所患肾炎与该甲醛超标的六门橱之间并不能明确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是甲醛作为一种明确的刺激性毒物,不排除其是发病及导致病情加重的诱因。鉴定人员还说,过敏性紫癜必须满足过敏原、过敏性体质两个条件,该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甲醛超标是过敏原之一,甲醛超标加上过敏性体质会引起过敏性紫癜;目前不能肯定原告疾病系由甲醛超标引起,但也不能排除甲醛作为有毒气体可能加重原告疾病或作为一个诱因存在。

  消费者胜诉获赔2万余元

  经过多次庭审,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证据证实,可以认定被告李某销售的诉争家具甲醛释放量为国家限制标准的一倍,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为不合格产品。

  由于被告李某销售的诉争家具甲醛超标,而原告又实际上患上了过敏性紫癜并继发紫癜性肾炎,结合上述鉴定结论及分析,鼓楼法院认定原告所患紫癜性肾炎与甲醛超标的诉争家具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被告李某制作、销售甲醛超标的不合格产品,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原告自身的过敏性特异体质,也是所患疾病发生的必不可少的一个原因,它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原因力,应当适当减轻被告李老板的侵权赔偿责任。原告有证据证明,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损失共计为2万余元,法院予以支持,但原告所要求的后续治疗费用15万元及其它要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链接

  律师观点:让商家注明甲醛不超标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认为,我们大多数人买了甲醛或者其他有毒气体释放量超标的家具,一般不会像季小姐这样出现明显的患病症状,但有毒气体对我们也是有害的,难免不会引起或者诱发其他疾病,我们买家具或者做装潢时,应该和销售商签订合同,必须要约定甲醛等气体的含量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要求销售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退货并赔偿相应损失,即使不签订合同,也可要求销售商在发票上注明甲醛不得超标这一点,以及违约责任。

  环保提醒:买到疑似家具要检测

  消费者如何选择家具,买到问题家具如何处理,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市室内环境监测中心站李女士。她告诉记者,消费者前去买家具时,首先要闻闻是否有刺鼻气味,没有刺鼻气味时,得让销售方出示家具的相关质检报告。质检报告合格,消费者也未必能百分百买到合格家具,主要因为目前的监测机制中存在一定的漏洞,监测部门不能做到对每一样家具进行监测。李女士还告诉记者,对于木制家具的监测,国家有个硬性监测标准,即《GB18584-2001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消费者一旦买到疑似问题家具,可委托质检部门按此标准进行质检。然后按照质检报告诉诸法院,要求商家理赔或退货。 通讯员 李自庆 本报记者 曹卢杰 策划:陈迪晨

  患病女青年维权流程图

  ■ 在南京江东门一家具城花万余元买回一套橱柜

  ■ 油漆味有点重,感到头昏脑涨但开始没注意

  ■ 后来经常感冒,一查患上了肾炎

  ■ 找家具商交涉,对方垫了几千元医药费后走了

  ■ 经过检测,橱柜甲醛超标一倍

  ■ 提起诉讼,商家及家具城皆称没责任

  ■ 法庭调查,不排除甲醛超标是致病诱因

  ■ 法院判决:消费者胜诉获赔2万余元并退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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